离北京最近,涉诉上访最少,“廊坊经验”的精髓就在于杜绝或减少涉诉上访,实现社会稳定
7月5日上午,全省人民法院深化“廊坊经验”现场会在我市召开。会议就全省人民法院进一步推行、深化“廊坊经验”,着力延伸司法调解,有效减少涉诉上访问题进行安排部署。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、院长刘瑞川,省高院副院长甄树清出席会议并讲话。市委副书记、政法委书记杨新建出席会议,市委常委、宣传部长肖双胜出席会议并致辞。
“离北京最近,涉诉上访最少”,凸显了廊坊司法调解化解矛盾的作用和成效。廊坊位于首都经济圈的腹地,全市11个县(市、区)中有8个县(市、区)与北京交界,有200余条进京通道,有的乡镇距北京天安门仅20多公里,但是,十几年来涉诉进京上访案件在全省法院系统一直是最少的。“廊坊经验”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就是: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,大力延伸司法调解,努力做到定纷止争、案结事了、息诉罢访,从源头上杜绝或减少涉诉上访,从而达到化解社会矛盾纠纷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终极目的。其精髓就在于杜绝或减少涉诉上访,实现社会稳定。
刘瑞川指出,廊坊市两级人民法院在各项审判工作中延伸司法调解、减少涉诉上访的经验,是廊坊经验在新时期的进一步深化和发展,得到了最高法院和省委的充分肯定。全省法院要准确掌握“廊坊经验”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,充分认识现阶段推行“廊坊经验”的重大意义,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,切实加强领导,不断深化“廊坊经验”,努力开创我省法院工作新局面。
刘瑞川强调,学习和推广“廊坊经验”是我省人民法院最大程度地实现“案结事了”和“息诉罢访”工作目标的必然要求。全省法院要提高认识,转变观念,彻底克服畏难情绪,抓住基层,夯实基础,控制源头,疏堵结合,标本兼治,狠抓落实。一定要切实转变司法理念,把有效减少涉诉上访作为全省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立足点,切实加大对“廊坊经验”的推广力度,把工作重点放在“息诉罢访”上,多措并举,狠抓重点环节,继续丰富、发展好“廊坊经验”。
刘瑞川要求,今明两年国家大事、要事比较多,在这一时期狠抓案件的调解,大力延伸司法调解,着力从根本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,有效减少涉诉上访,做好社会稳定工作,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和社会意义。全省人民法院要通过全面推广新时期的“廊坊经验”,切实减少我省的涉诉上访,维护社会稳定,促进社会和谐。
会上,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介绍了“廊坊经验”,石家庄市中院介绍了“三位一体”大调解经验。